Monday, March 13, 2006

2002年 5月18日,我的一个好朋友过世了。 那天凌晨,站在他的病床边,看着医生将那生命维持器给去除,朋友走了。心里是多么的不奢,多么的难过。接下来的几天,在他的葬礼,目睹的是他亲戚们的痛哭流泪,他父母的悲伤欲绝。那一幕幕的情景在我心里留下了烙印。

自从那时,我对死有所改观。对于死讯,无论男女老幼,贵贫美丑,相不相识,甚至是罪犯,都多了点感伤,惋惜。经常观察到他人会对一些人的死讯而感叹。不过他们注目的死者一定是年轻的,漂亮的,或是明星名人。而对于那些老的,外貌较差的,学历社会地位较低的,仿佛就像看见一直被踩死的蚂蚁一样,视而无睹。难道前者的生命就比较有价值吗?后者则就死无足惜?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应是无价的,起码对于死者本身及他的亲人,他的生命比任何人都可贵千万倍。

死有轻如鸿毛,有重于泰山。死要死的有价值,活要活得有意义。最近有闻海蝶元成的过世,虽说是英年早逝,但必竟生前他对于新加坡乐坛的奉献是功不可没的。他一生活在自己的梦想里,做自己热爱的工作, 可以算是没白活了。我也不想白活,虚度一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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